幻牛使园>奇幻玄幻>我与双儿妾室的千般孽缘 > 朝歌子:和离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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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为大家总结一下:

    七出:1.不顺父母 2.无子 3.淫 4.妒 5.口多言 6.有恶疾 7.盗窃

    即休妻的七种理由。

    三不去:1.出嫁前家中有亲长而嫁后亲长离去无家可归 2.和夫一同为夫家守了三年丧守丧三年,为大丧,一般只有直系3.娶妻前贫贱而娶妻后富贵共贫贱

    即唐以后为保障女子权益颁定的婚姻法律,如果符合这三点夫家休妻,可以驳回并处罚。但是如果妻子有恶疾,即使符合“三不去”,也仍可休妻。

    义绝:1.殴打妻亲长,杀妻直系亲属 2.夫妻直系相杀 3.殴打夫亲长,杀伤夫直系亲属注意这里是杀伤4.妻与夫父辈以上通奸,夫与妻母通奸 5.妻欲害夫 6.夫嫁妻妾以讨好地方官或出卖妻妾

    即一旦出现以上情况,无论双方是否同意,打官司时可强制叛离。

    整体来看,七出和七去的内容大多是以夫家整体家庭家族的利益为考量,凡是因为妻子的行为或身体状况,不能符合于这个考量,夫家或丈夫就可以提出离婚。相较而言,妻子要主动提出离婚的义绝,条件就严苛得多了,因此可以看为封建社会对妇女的一种压迫。

    和离制度

    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受着传统的“三从四德”和贞操观念的严重束缚,很难真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

    所谓和离,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

    义绝制度

    义绝制度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断离

    这条规定直到元朝以后才开始出现,一旦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任意一种,那么官府便会判定双方离婚。

    1.“逼妻为娼”:元朝规定,“诸受财纵妻妾为娼者,……离之”。

    2.“将妻典雇与人”:元朝有“诸受财典雇妻妾者禁”的规定,但并没有判定双方应该离婚,而明、清两朝则规定,受财典雇妻女与人者除加以惩罚外,并勒令离异。

    3.“妻之近亲属被夫强奸,或妻被夫父强奸”:元朝法律规定,“诸强奸妻前夫男妇未成及强奸妻前夫女已成,并杖一百七,妻离之”